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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公開閱覽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第二類漁港海洋廢棄物自主管理示範計畫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6/08/21
截止日期
2026/08/25 00:00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標案分類
勞務類
履約地點
預算金額
19,000,000 元
廠商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二)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三)公立大專校院、公立研究機構及政府機關得免提出(一)、(二)資格文件。(四)其他請參閱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附加說明
本計畫將透過輔導環保艦隊參與生活垃圾紀錄簿填寫及建立外籍漁工共同參與機制,串聯漁港環境巡查、海洋廢棄物清除、分類、暫置及清運等作業流程,同時導入智慧回收設備,並比較分析人工與機械式清除作業之效率、適用條件及成本效益,以建立適合漁港推動之作業模式。 此外,考量颱風、豪雨或其他天然災害後,大量廢棄物流入漁港及鄰近海域,造成短時間內大量堆積,本計畫將於海象及氣象條件允許下,協助辦理災後海洋廢棄物清除作業。透過自主管理、清除模式驗證及災後應變機制之推動,彙整示範成果與執行經驗,逐步建立漁港海洋廢棄物管理制度及精進措施,作為後續推廣至其他漁港之參考。【本署每日辦公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不含中午休息時間12時30分至下午1時30分),例假日、國定假日及調整放假日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日曆表辦理。】本案規劃以第二類漁港為核心,於示範漁港之環保艦隊,配合填寫生活垃圾紀錄簿及海漂廢棄物目視調查資料,建立港區巡守制度,成立4人巡守隊採輪班方式執行港區巡查與人工清除作業,在海洋廢棄物清除方面,規劃人工清除及遙控清除機示範作業,人工清除以漁船、膠筏等工具執行,另每處漁港配置至少2臺不同容量之遙控清除機,分季集中辦理清除工作,蒐集四季作業成果,並提出人工與智慧設備效益比較分析及後續推廣建議,建立可複製之港區清除模式。另導入智慧資源回收機,每處漁港設置至少2臺設備,全年24小時運作,具備多元分類及獎勵回饋功能,並由廠商負責維運工作,並辦理宣導活動,定期追蹤使用人次、回收成效、會員參與及民眾滿意度,以提升港區資源循環利用效益。針對颱風及豪雨等天然災害,於交通安全無虞後24小時內啟動清除作業,包括港區外周邊水域及鄰近海域,並以影響船舶進出及漁港作業安全之區域為優先清除範圍。觀摩會預計規劃辦理1場2天1夜活動,邀集中央機關、漁會及合作團隊實地交流,分享第二類漁港自主管理、智慧回收及海廢清除經驗。此外,製作成果影片作為知識傳承工具,建立標準作業流程與能力建構模式,協助地方單位於計畫結束後持續推動港區環境自主管理與海洋保育工作。
其他內容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高雄市
2026/08/27 17:00 止
96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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