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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下水道用戶接管時後巷施工障礙拆除對微氣候調節與居民健康及減碳效益之整合評估計畫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6/08/04
截止日期
2026/09/02 17:00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標案分類
勞務類8676-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12,600,000 元
廠商資格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國內廠商: (一)基本資格:國內合法登記立案之公司、學術機構、法人團體。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確實用印確認)。 3.納稅證明文件。可免稅者必須出具免稅證明。 4.信用證明文件。 5.經費明細表。 6.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7.服務建議書。 國外廠商: (一)基本資格: 1.外國廠商採用經我國法令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投標者,其資格條件同我國廠商,應附證明文件同國內廠商。 2.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其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規定如下 (二)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其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規定如下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繳驗依該國法令規定登記或設立文件(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確實用印確認)。 3.經費明細表。 4.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5.服務建議書。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水務局污水企劃工程科(03-3033688#3518)顏均豪先生。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5.依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3年7月16日桃稅消字第1032151046號函說明:工程、勞務、財物採購廠商得標後請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6.如招標公告與外標封之日期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主。7.本案評選委員會會議時間及地點於開標後另行通知,惟為利評選會議順利召開,請投標廠商先行準備簡報,以利時效。8.有關履約期限補充說明:(1)工作計畫書審查階段: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20】日內,提送「工作計畫書」,份數依機關告知為原則。(2)得標廠商應於116年10月31日內,完成需求說明書委託第一年工作項目(基礎模型建立),並提出「期初報告書」,份數依機關告知為原則。(3)得標廠商應於117年10月31日內,完成需求說明書委託第二年工作項目(後巷拆除模擬分析),並提出「期中報告書」,份數依機關告知為原則。(4)得標廠商應於118年9月30日內,完成需求說明書委託第三年工作項目(整合輸出),並提出「期末報告書」,份數依機關告知為原則。(5)得標廠商應於收到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機關期末報告備查函後次日起【15】日內,依機關通知之審查意見辦理修正,提送成果報告(含光碟),份數依機關告知為原則。
其他內容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桃園市
2026/08/24 17:00 止
3,407,680 元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桃園市
2026/08/17 00:00 止
2,285,48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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