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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臺南市政府辦理區公所災害防救演習規劃與評估暨防災協作中心演練計畫委託服務案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6/07/28
截止日期
2026/08/20 17:00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標案分類
勞務類911-政府行政服務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10,545,00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基本資格:凡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對象。二、投標需檢附文件:(詳見投標須知第33點及33-1點規定)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公司或商業登記-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可至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投標;若為國內大專院校、民間團體、財團法人、顧問公司或其它技術相關公司,需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請詳參本案工作說明書五及投標須知第33點(2))。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3.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5.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6.投標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本表為機關審核用,未檢附,機關得以空白表審核)7.切結書1。8.服務建議書1式15份。9.檢附計畫主持人及參與工作人員之學經歷證件影本;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需具博士或副教授以上資格或具有本案相關(當)研究經驗之專家、學者。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附註:本採購因未達法定開標家數而再行招標時,機關僅變更招標文件之截止 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未變更、更正或補充者,允許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其他]: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電話:(06)2975119#2116,傳真:(06)2955204,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4.本案屬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之勞務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者。投標廠商須經審查合格後,方取得後續受評選之資格。5.本案評選會議日期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6.如對本案規格有疑義,請洽災害管理科 魏孜軒科員06-2975119#1637。7.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洽詢電話如下:(1)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3)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4)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5)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8.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遇有契約變更情事,依採購契約要項-參、契約變更辦理。
其他內容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