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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資訊 顯示各項招標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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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大安森林等4處停車場中央監控設備更新工程
公告序號
02
公告日期
2026/07/24
截止日期
2026/07/30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標案分類
工程類5159-其他專業工程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47,000,00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須同時符合:(1)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4.服務建議書及附件14份(含正本1份、副本13份)。5.餘詳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等。
附加說明
(一)開標方式: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本公告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之評選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三)履約期限: 1.機關指定日期起180日曆天。2.維護保養自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日起計10年全責維護保養。(四)本案屬適用最有利標之採購案,評定方式如下: 1.價格納入評比,以序位第一,經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 2.評選結果,經本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依規定辦理決標程序。(決標日期另定)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5年7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5年7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七) 廠商採電⼦領標者,投標時均應檢附領標電⼦憑證(本案為第2次招標,廠商應檢附第2次招標領標電⼦憑證)。(八) 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然⼈憑證、⼯商憑證或同等效⼒之電⼦憑證直接登入地⽅稅網路申報作業入⼝網,依契據性質⾃⾏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九) 自115年6月27日起,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須登入帳號方可領標,且同一帳號於同一標案招標期間僅限領標1次;尚未申請廠商帳號者,請務必提前完成申請(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廠商代碼登入處〉廠商帳號申請),以免影響投標權益。
其他內容
需繳納押標金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工程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