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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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招
公開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序號
01
更正序號
更
第 1 次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7/23
截止日期
2026/08/03 12:0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勞
勞務類92-教育服務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1,698,48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公司或商業(行號):應為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公司、行號,其登記之營業項目包含 【I103010 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或【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或其登記之營業項目代碼包含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者。 2.法人、機構、團體或大專院校: 政府機關、大專院校、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學術研究機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公學會,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設立(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函者(不受上述營業代碼限制,須與本案標的相關)。
附加說明
1.依本案投標須知規定,投標書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本案預算金額為169萬8,480元)者,屬不合格標。2.無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3.依投標文件規定廠商所附證明文件(如:信用資料查覆單等),請注意文件之有效日期。4.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公告日起⾄115年7⽉27⽇17時整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招標機關得不予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異議處理結果,將於115年7⽉28日前以書面回復請求釋疑廠商。5.本機關與廠商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6.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辦公日之同⼀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7.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8.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或縱使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之情形,廠商不得使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投標須知第10點)。9.得標廠商得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10.本案得標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無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11.依「臺北市政府契約文件數位化推動計畫」,決標後將於本府電子文件服務平台(MyDoc)採電子簽章製作電子契約副本。投標廠商可先向有關憑證管理中心申請工商或組織團體憑證,並註冊臺北通組織會員,以加速未來辦理時效。12.本案規格相關問題,請洽需求單位承辦人偵查員陳暐承,電話(02)2331-1817。13.本次更正招標公告,變更契約第八條履約管理(十八)其他2.內容,以符合本案需求說明書由廠商全額負擔相關證照規費規範(如修正前後對照表),因屬重大變更,依法重新計算等標期並延長至115年8月3日中午12時截止投標,同日 下午3時開標,契約書、投標封套重新上傳,其餘文件不變。
其他內容
底
訂有底價
標案備註
標案已流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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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