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輕鬆查

簡潔、方便、好用的標案查詢及管理網站

招標公告資訊 顯示各項招標公告資訊
服務說明與提醒:
以下僅列出部分資料提供參考,正確且完整的公告資訊及標案文件,請點擊「完整公告資訊」按鍵至標案網站瀏覽。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高雄-屏東間東西向第2條快速公路C1標18K+660~19K+540新建工程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6/06/09
截止日期
2026/07/08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標案分類
工程類5132-橋樑,高架快速道路,隧道及地鐵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2,311,352,762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及應檢附證明文件包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造業登記證、商業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營造工會會員證)、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修訂對照表)不另發售,請至交通部公路局網站http://www.thb.gov.tw/ 交通部公路局網站首頁//數位應用//各類文件//招標文件下載;文件及設計圖工本費,得標與否概不退還。二、招標文件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購買取得,(流、廢標後之投標文件請勿再使用,應重新購買最新一次公告之招標文件備標、投標,並取得當次公告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憑證投標),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如違反上述情形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三、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四、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五、上級機關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六、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5)362-7250,檢舉傳真電話:(05)362-1059,電子郵件信箱:aac@thb.gov.tw。七、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工或驗收之道路或橋梁工程,至少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1)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9億元。(2)累計承攬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3億元。2.具有相當之財力者:實收資本額不低2.3億元,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表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1)權益不低於1億9,000萬元。(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其他內容
需繳納押標金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工程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屏東縣
2026/07/08 17:00 止
2,311,352,762 元
請使用「招標查詢」功能查詢更多的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