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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嘉義縣竹崎鄉灣橋村未來發展地區申請劃設城鄉2-3委託技術服務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6/05/29
截止日期
2026/06/08 17:00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標案分類
勞務類8674-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3,800,000 元
廠商資格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一)基本資格︰相關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二)應檢附之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2.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3.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B.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4.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等)。5.服務建議書14份。6.廠商信用之證明: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7、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2)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機關辦理採購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投標未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另有參加者應依「委託代理授權書」之注意事項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等文件)
附加說明
[限制性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 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據影本於證件標封內(電子領標費用收據),以利本所查詢。2.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逾期無效。[開標地點]:本所發包中心。 [開標時間]:第一階段資格標審查:115年6月9日上午9時00分本所發包中心。 第二階段廠商簡報時間:擇期通知資格合格之廠商。3.[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1)契約分期付款為契約價金總額 100 %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其各期之付款條件:完成下列工作事項後,分別撥付與廠商(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第一期款:提送之工作計畫書,並經機關審查通過(10%)。第二期款:整體規劃期中報告書,並經機關審查通過(35%)。第三期款:整體規劃期末報告書,並經機關審查通過(35%)。第四期款:全案經機關驗收完成(20%)。(2)廠商於符合前述各期付款條件後提出證明文件。機關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依契約規定)※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切結書)※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post),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300※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該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其他內容
訂有底價
標案備註
標案已決標 瀏覽公告資訊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