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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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招
公開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序號
02
公告日期
2026/05/04
截止日期
2026/05/08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標案分類
工
工程類5129-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7,591,904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綜合營造業及專業營造業皆可: 1. 營造業登記證。2. 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 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 3 級者,為不合格標)。3. 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4. 有效期之公會會員證。5.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 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 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 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 欠稅之查復表代之。6. 押標金繳納證明文件(含查詢押標金資料同意書)。7. 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內容請逐項填寫並標示代表廠商名稱、日期、加蓋代表廠商及負責人印章)8. 投標廠商切結書 1、4-1、4-2、4-3、4-4。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資格封應附具之文件):(詳投標須知)1、1.1營造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1.2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2、承攬工程⼿冊影本。3、納稅證明影本。4、信用證明文件。5、投標廠商聲明書。6、有效期限之營造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影本。7、廠商切結書1。8、押標⾦繳納證明文件(含查詢押標⾦資料同意書)。9、領標電⼦憑據書⾯明細10、擬聘用工地負責⼈及匠師之參與切結同意書11、工地負責⼈部分應檢附之文件12、匠師部分應檢附之文件⼆、價格封:(價格封應附具之文件)投標標單、總表、詳細價⽬表三、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四、本採購案依採購法施⾏細則第64條之2第2項規定辦理審查,價格不納入審查,總平均不低於審查標準所訂合格分數75分之廠商,始得參加價格標之開標。五、審查項⽬及權重如下:(1) 對本案工址既有建物背景資料之認知、現場實況之瞭解情形及全區既有設施系統如電⼒、消防、排⽔系統之界⾯瞭解與管理:25%(2)依本案特性撰擬重要項⽬施工計畫及品質管理計畫(包括工程進度安排、工程界⾯協調整合、品質管控作為):10%(3)古蹟施工過程因應措施: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執⾏、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施工中重⼤文物或遺址之發現所為之對策:10%(4)廠商實績(含歷史建築、古蹟修復與再利用等類似工程實績、如期履約能⼒等):20%(5) 主要工作⼈員經驗及能⼒(含工地負責⼈、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員之古蹟歷史建築修復經驗及實績、⿎勵⼈員在職進修培訓、重要分包廠商經驗及能⼒)及勞雇關係或過去職安紀錄、工程施工⼩組查核結果等情形:20%(6)廠商企業社會責任指標(如廠商企業社會責任指標-附件1):5%(7)簡報及答詢:10%六、⾏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領標網址: 政府電⼦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本案係第2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其他內容
押
需繳納押標金
標案備註
標案已流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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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工程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