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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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取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6/04/02
截止日期
2026/04/14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工
工程類5134-長程管線,通訊及電線(纜)
履約地點
其他
預算金額
1,471,75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為原住民廠商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政府登記合格之電信工程業(E701010)(或原代碼:E701011電信工程業)。(2)如屬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者,應併檢附所在地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限內之相關資格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本案如於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已依規定簽准)1.本案履約地點:高雄市、屏東縣、金門縣。2.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3.本案預算金額1,471,750元(含稅),投標廠商標價(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領標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時間止,請上網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文件電子檔。5. 電子領標廠商請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6.契約期限內交辦之工程,應繼續施工至完工為止,在此期間契約仍繼續有效,如逾交辦期限30 日尚未完成之工程,機關得收回自營或另行發包施工,並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採購承攬契約」(以下簡稱「承攬契約」)第十八條、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零星光纜工程積點發包要點,五、契約期限)7.契約期限屆滿前一個月,交辦總工程費未達契約總價百分之八十時,廠商得提出書面之申請,經雙方同意後展延契約3 個月,惟以1 次為限,展延期限屆滿時不論交辦總工程費是否已達契約總價百分之八十,應即停止交辦。(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零星光纜工程積點發包要點,五、契約期限)8.開標時間:115年4月15日上午10時30分,參加價格標開標時,請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如由代理人或授權代表出席應攜帶代理人證明或授權書。「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9.電力通信處檢舉電話:02-23667370、傳真:02-23658907。10.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電力通信處電話:02-23667660,傳真 :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規範疑義受理部門:高屏通信區電話:07-3126014。11. 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因颱風或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12.本案不含營業稅之金額為:採購金額1,401,667元及預算金額1,401,667元。13. 因本案履約地點位於原住⺠族區,依照「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五條之⼀及「原住⺠族⼯作權保障法」第⼗⼀條之規定,開放原住⺠及非原住⺠廠商投標,並分兩階段辦理。第⼀階段先就原住⺠廠商所投之標進⾏審標、決標,如無原住⺠廠商投標、無原住⺠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其他內容
底
訂有底價
押
需繳納押標金
標案備註
標案已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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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工程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