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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緊急醫療救護使用」財物採購案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6/03/17
截止日期
2026/03/23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財物類352-醫藥產品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1,275,90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一、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0505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F20504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F106010五金批發業、F114990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業、F214990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零售業、F199990其他批發業、F299990其他零售業、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或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二、其他證明文件:型錄或產品規格說明、醫療器材許可證、醫療器材販售許可執照、EN12492檢測證明或同等品。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2.投標廠商聲明書。3.廠商信用證明。4.廠商納稅證明。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一項符合)。6.其他證明文件提供。7.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8.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9.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注意事項】1.決標原則:本案採購金額與預算金額均為新臺幣127萬5,900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以最低標方式辦理。2.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5年3月18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3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其他】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其他內容
訂有底價
需繳納押標金
標案備註
標案已決標 瀏覽公告資訊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財物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