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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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招
公開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序號
02
公告日期
2026/03/06
截止日期
2026/03/10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勞
勞務類812-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4,200,00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廠商需為合法登記之保險公司,於投標時須檢附⾦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之保險業營業執照影本。(保險法第137條第1項)※廠商依⼯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投標時須檢附廠商加入同業公會之證明影本。(保險法第165-1條)
附加說明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合法登記之保險公司。(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之登記資料投標。)。(2) 廠商納稅證明。(2-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2-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2-3)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3) 投標廠商需為合法登記之保險公司,於投標時須檢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之保險業營業執照影本。(4) 投標時須檢附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規定加入同業公會之證明影本。(⼀) 請廠商於本投標須知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經機關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應於____分鐘(未載明者為20分鐘)內辦理比減價程序,未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參加開標時,如非負責⼈親⾃參加者,須在標封內附上投標廠商代理⼈授權書正本或於開標(或議價)時依機關要求出⽰,否則無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於開標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利。(三)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必須⽤印並併同「投標標價清單」,否則即不符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投標文件內記載⾦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如以文字為數次表⽰之總標價不⼀致時,以最低額為準。(四) 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不得附記招標文件未規定之條件。如附有該等文字者,視為未附記。(五) 保密條款:得標廠商應遵守「國家機密保護法」、「個⼈資料保護法」、「⾏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及「⾏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規範」等相關法令及契約之規定,未經本機關同意,均不得就⼯作上知悉或因⼯作得知之事項之全部或⼀部,對外洩露、發表、租借、交換或販售與第三⼈;如有違反,願對造成之損害負⼀切賠償責任。
其他內容
底
訂有底價
標案備註
標案已流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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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國家太空中心
新竹市
2026/08/05 17:00 止
31,970,000 元
國家太空中心
新竹市
2026/07/30 17:00 止
12,000,000 元
國家太空中心
新竹市
2026/07/21 17:00 止
25,3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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