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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所本部新能源實習修護工廠裝修統包工程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6/02/26
截止日期
2026/03/10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標案分類
工程類5179-其他裝修工程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7,550,00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本案投標廠商之行業類別應至少為下列其中一項:1.建築師事務所。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3.室內裝修業。二、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附加說明
一、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1.建築師事務所(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建築師開業證書、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建築師證書、公會會員證)。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會會員證)。3.室內裝修業(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會會員證;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之登記範圍須包含專業設計)。4.如以事務所投標者,應檢附負責人之無違章欠稅查復表。二、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 英文。三、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者,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60條規定:「機關辦理採購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600446460號函)。四、依據工程會114年3月27日工程資字第1141500074號令修正發布,電子 領標廠商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五、上級機關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六、截標日/開標日,如遇颱風豪雨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其他內容
需繳納押標金
標案備註
標案已流標 瀏覽公告資訊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工程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