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輕鬆查

簡潔、方便、好用的標案查詢及管理網站

招標公告資訊 顯示各項招標公告資訊
服務說明與提醒:
以下僅列出部分資料提供參考,正確且完整的公告資訊及標案文件,請點擊「完整公告資訊」按鍵至標案網站瀏覽。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績優消防及義消人員澎湖地區3天2夜觀摩活動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6/02/05
截止日期
2026/02/13 09:0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標案分類
勞務類74-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696,00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旅行業執照2、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3、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會員證書4、旅行業履約保證及責任保險保單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1.請投標廠商應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於指定之開標場所(本局3樓會議室)出席本次開標,以備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現場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等,投標廠商未於所定時間派員到場且經本局電話通知十分鐘以內者,依據本法第60條及其施行細則第83條之相關權益,視同放棄。本局需另行通知者除外。2.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屬公司商號或其他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屬自然人或執行業務之事務所者,應檢附截止收件日前一個月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截止收件日前一個月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3.電子領標請至https://web.pcc.gov.tw/pis/網站領取,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能檢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者,依本法第50條第1項不予決標。4.若下情事,判定為無效標:(1)將下載之招標文件提供其他廠商複製,致電子憑據紙本識別碼重複者,依投標日期、時間前後順序,在後者為無效。(2)經查提供之電子憑據資料紙本非該次標案者為無效標。5.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6.廠商請詳閱「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填寫切結書,並隨標檢附之;但投標時未檢附切結書 1(投標廠商),不視為不合格標,可於廠商得標後本機關查驗證件時再提出。7.依本法施行細則第81條規定,廠商投標文件內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8.收件截止日或開標日當日嘉義縣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代之。9.本案業經本局鈞長核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改採限制性招標。
其他內容
標案備註
標案已決標 瀏覽公告資訊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嘉義縣消防局
嘉義縣
2026/07/02 09:00 止
838,560 元
請使用「招標查詢」功能查詢更多的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