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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總統府組合式水箱更新」案
公告序號
03
公告日期
2025/12/22
截止日期
2025/12/29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標案分類
工程類5169-其他安裝工程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10,500,00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且無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等不良紀錄。.2.以下證明資料二擇一(影本):A.有效日期內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B.有效日期內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附加說明
(一) 本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為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資格不合 於招標文件規定者,不得參與後續階段之評選;資格合於投標文件規定者,始納入評選。後續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二)本工程施工期間,為因應機關公務特殊需求,廠商應配合機關於指定時間或時段內施作,必要時應配合進行夜間施工,及臨時暫停施工之要求;廠商投標時應確實計算於工程費成本中,不得要求衍生相關費用。(三) 保固期間之叫修須於24小時內到現場檢修服務,逾期不為改正者,機關得逕為處理,所需費用由廠商負擔,或動用保固保證金逕為處理,不足時得向廠商追償。(四) 投標廠商為準備投標及投遞標單所耗之費用,或因投標所招致任何損失,概由投標廠商負責。(五) 投標廠商所提出之投標文件,將視為業已詳細瞭解工地現況及機關所提供之招標文件資料,對施工之工程與所用之材料之性質、品質及數量均已認清,且對可能影響施工之有關人為管制、天然災害及意外情況已有所認知及準備。(六)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個工作天內製作契約文書並蓋用印信送機關辦理訂約事宜,逾時訂約機關得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並得追償損失。(七) 投標廠商應熟悉並遵守有關之法令規章,任何觸犯法令之過失,均不得藉詞不瞭解而請求免責。(八) 現場勘查注意事項:1.領勘聯繫時間:上班日上午9:00~下午17:00以電話先與機關相關人員聯繫預約。2.電洽機關相關人員:需求單位:江先生 (02) 2320-6389。陳先生 (02) 2320-6351。採購單位:吳先生 (02) 2320-6363。3.現勘入府地點:統一由本府4號門進出(國史館郵局正對面,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8-1號),投標廠商須事先提供人員名單,俾利辦理入府管制事宜。4. 投標廠商領勘現場環境狀況時,應確實評估瞭解本案工作範圍及影響介面等情形,以確保履約順遂,若未至現場勘查草率投標,致有估算錯誤,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其他內容
需繳納押標金
標案備註
標案已決標 瀏覽公告資訊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工程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