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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115年度新北市新店區鄰長聯誼活動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5/12/09
截止日期
2025/12/23 09:00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標案分類
勞務類74-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6,035,200 元
廠商資格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 綜合旅行業(應繳附中華民國核發之旅行業執照),或;2.乙種(含)以上旅行業(應繳附中華民國核發之旅行業執照)。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應檢附可證明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之文件,請投標廠商擇一備標: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是否完備)2.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投標資格雲端服務」功能,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查詢及列印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三、廠商納稅之證明:1.最近1期或前1期之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與前開文件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或:2.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投標資格雲端服務」功能,查詢及列印最近1期或前1期之「營業稅-申報日期」證明文件、「營業稅-繳納日期」證明文件或與前開文件相同期間內之「無違章欠稅查復資料」,該等證明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附加說明
※本案預算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15年01月31日止。於保留決標期限內,倘符合本案投標須知壹、重要條款第7點第2款條件之一者即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投標廠商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投標時應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不得為決標對象。※本採購案之評選以「序位法」決定優勝廠商,評選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本案招標結果如為決標,後續訂約時,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並將繳納證明聯提供招標機關。[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臺幣200元整。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本所秘書室) 。2.郵購: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3.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若以通訊方式投標]: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補充文件。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其他內容
標案備註
標案已決標 瀏覽公告資訊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