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輕鬆查

簡潔、方便、好用的標案查詢及管理網站

招標公告資訊 顯示各項招標公告資訊
服務說明與提醒:
以下僅列出部分資料提供參考,正確且完整的公告資訊及標案文件,請點擊「完整公告資訊」按鍵至標案網站瀏覽。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113年度「花蓮縣景觀環境維護中心計畫」5噸挖土機1輛採購案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5/11/12
截止日期
2025/11/24 17:3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財物類449-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3,314,00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各該行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及文件影印本。(三)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四)押標金票據。(五)投標廠商聲明書。(六)切結書1。(七)投標廠商在花蓮一家(含)以上之合格保養廠、服務站、維修據點或委託維修契約證明,並提供於上述地點服務之維修人員至少1名2個月以上之納保證明。(八)上述保養廠、服務站或維修據點之維修人員應至少有1人取得原廠維修認證合格證明或我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核發之「重機械修護-引擎組或底盤組(丙級含以上)」之中華民國技術士證。(九)電子領標單據。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往」網站(網址:https://web.pcc.gov.tw)付費下載。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其他內容
訂有底價
需繳納押標金
標案備註
標案已流標 瀏覽公告資訊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財物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花蓮縣
2026/08/17 17:30 止
5,560,000 元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花蓮縣
2026/08/17 17:30 止
4,200,000 元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花蓮縣
2026/08/12 17:30 止
35,000,000 元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花蓮縣
2026/08/11 17:30 止
35,000,000 元
請使用「招標查詢」功能查詢更多的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