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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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招
公開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序號
01
更正序號
更
第 1 次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
2025/10/15
截止日期
2025/10/23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標案分類
工
工程類5133-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186,305,283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甲級綜合營造業(繳驗證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事者。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付款⽅式及地點]:1.電⼦領標:請於『政府電⼦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2.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決標⽅式]:1. 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2.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其它]:1.電⼦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憑據書⾯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以不合格標論。2.押標⾦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利署⼯程採購投標押標⾦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分署為受款⼈。(3)以現⾦繳納者,請匯入本分署押標⾦專⼾台灣銀⾏臺東分⾏,⼾名:「經濟部⽔利署第八河川分署301專⼾」、帳號:023037091196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分署不受理現⾦當場繳納。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期限前,以郵遞或專⼈送達公告之收受投標文件地點。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參閱經濟部⽔利署⼯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以不合格標論。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公告⽇或邀標⽇起等標期之四分之⼀,其尾數不⾜1⽇者,以1⽇計,逾限者不予受理。6.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投標廠商⼈數為1⼈。7.本案截⽌投標⽇如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因素導致指定收件處所所在地宣佈不上班之情 況,則截⽌ 投標⽇順延⾄第⼀個辦公⽇同時段截⽌投標,開標⽇亦比照順延,不另⾏通知。上述情況不適⽤ 於投標廠商當地宣佈不上班情形,請廠商預先考慮提早投寄。8.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組專線E-mail:ps.unit@moea.gov.tw、本分署電話089-322023#1603政風室。9.本⼯程施⼯地點:花蓮縣光復鄉。10.本工程因應為緊急情事,決標日次日辦理簽約與開工。更正公告:1.補傳本採購案設計圖說。2.本採購案聯絡人資訊異動,更改為李志信(089-322023#1523、wra08083@ms2.gov.tw)3.本案「最有利標評選須知範本」第七、(二).1本委員會置委員更正為【7】人,茲抽換「最有利標評選須知範本」。
其他內容
押
需繳納押標金
標案備註
標案已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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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工程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